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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新《条例》 共话新发展(二)

来源:中共镇江市委党校 访问量: 发布日期:2025-09-28 10:52

编者按:近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是做好新时代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的基本遵循。镇江市委党校迅速部署、系统安排,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、专题读书班、专题培训班、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,在全市党校(行政学院)系统掀起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的热潮,推动《条例》贯彻落实到党校(行政学院)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。本栏目从今天起推送部分教职工撰写的体会文章,供学习交流借鉴。

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副校(院)长  蔡  欣

自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颁布以来,通过逐字逐句自学、理论学习中心组研学、参加专题读书班交流学等方式,认真学习领悟《条例》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,深刻感受到这部《条例》既是新时代党校工作的基本遵循,更是我们坚守“党校姓党”根本原则、践行党校初心使命的行动指南,必须将《条例》要求转化为“制度-技术-资源”三位一体的工作实效。财务审计工作要坚守“从严治校”的政治底色。重点完善三项机制:强化政治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、完善责任溯源机制。图书文献要激活“理论建设”的资源潜能。努力打造“红色文献数据库+决策咨询知识库”双轮驱动模式:系统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、党史文献等核心资源,整合经济社会发展案例、政策解读等实务资料。信息化建设要彰显“守正创新”的时代特质。重点推进三项工程:提升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能级、发布系列精品网络课程、建立标准化数据体系。网络安全要筑牢“意识形态阵地”的防护屏障。重点强化三项措施:严格执行网络分级管理制度、建立“日常监测+应急演练”机制、落实“密码定期更换”“操作日志留存”等制度。(摘编)

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副校(院)长  蒋朝霞

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为做好新时代党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,也对党校办学治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

《条例》第十章专章对党校机关党的建设作出具体部署,为我们开展党建工作指引了方向。我们将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办学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,深化师德师风专项行动,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底线。推进党校系统机关党的建设,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。

队伍建设是党校事业发展的关键,《条例》第八章专门就队伍建设作出规范。我们将坚持以高素质队伍保障高质量办学。加强“三支队伍”建设,分类施策管理。深化师徒结对“青蓝工程”,做好青年教师全链条培养,推进“名师工程”,有针对性地引进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高水平专家。优化教师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,探索岗位聘用、内外交流制度。

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是全市党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。我们将坚持以高效率执行促进高质量办学。制定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具体实施方案,建立全周期落实机制,确保《条例》落地见效。(摘编)

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副校(院)长  孙文平

新版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指出,党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,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。《条例》聚焦为党献策、努力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,对党校加强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,为党校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。一是把牢政治方向,坚守党校科研初心使命。进一步完善课题立项和成果发表的政治审核机制,持续强化学术诚信建设,加快制定具有党校特色的学术规范实施细则,切实把“党校姓党”根本原则贯穿科研工作全过程。二是深耕主责主业,全面提升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质量。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前沿阵地,切实担当起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生力军的重要职责,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、学理化研究,提升决策咨询服务质量效能,提升党校智库的贡献度和影响力。三是完善体制机制,系统构建科研发展新格局。加强有组织科研,强化科研工作的规划性和组织性,科学制定科研发展规划,完善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机制,促进开放合作,加强与党委和政府部门、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等的合作交流,持续提升党校科研工作的开放度和社会影响力。(摘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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